1、办公室
主要职责:负责单位日常运转保障工作;负责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等工作;负责行政管理、新闻宣传、档案管理等工作;负责绩效考核工作;负责后勤保障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安全生产、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323
2、人事教育科
主要职责:负责组织人事、老干等工作;负责科研教学、继续教育等工作;负责医政管理、医德医风教育等工作;负责法制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群团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279
3、财务科
主要职责:负责财务管理工作;负责实施财务预决算、资产管理、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217
4、质量管理办公室
主要职责:负责质量管理及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、运行、维护等工作;负责样品受理、传递、报告审核及签发等工作;负责艾滋病实验室资质复审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327
5、免疫规划管理办公室
主要职责:负责免疫规划、预防接种管理、疫苗冷链综合管理等工作;负责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等工作;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005,027-60858105
6、急性传染病防控所(应急管理办公室、监测预警中心、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)
主要职责:负责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;负责疫情信息监测预警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、效果评估等工作;负责疫情会商、研判及风险评估等工作;负责派驻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管理、协调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306,0711-3380120
7、慢性病防控所
主要职责: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、伤害性疾病、老年性疾病防控等工作;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指导等工作;负责公众营养健康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和指导等工作;组织开展死因监测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193
8、重大疾病防控所
主要职责:负责艾滋病、猴痘、结核病、丙肝、性病及麻风病防控等工作;负责重大疾病疫情监测、风险评估、组织干预和处置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030(艾滋病对外咨询);027-60858309(结核病对外咨询)
9、血吸虫病防控所
主要职责:负责组织开展血吸虫病、碘缺乏病、疟疾、丝虫病等地方病及寄生虫病防控等工作;负责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相关疫情监测、分析、效果评估和考核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220
10、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所
主要职责:负责职业工作场所和作业人员健康危害因素监测、评估及防控等工作;负责职业病诊断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等工作;负责公众健康体检管理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192
11、公共卫生监测所
主要职责:负责食品卫生、学校卫生、环境卫生、饮用水卫生监测、评估及干预等工作;负责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;负责病媒生物防控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087
12、健康大数据所
主要职责: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大数据的采集、汇总、存储、分析和利用等工作;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技术支撑和指导等工作;负责信息化建设、网络和数据安全运行及维护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329
13、健康教育所
主要职责:负责健康促进和健康传播活动组织等工作;负责健康行为监测、评价及不良健康行为预防和干预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131
14、卫生检验检测所
主要职责:负责病原微生物、寄生虫检验检测、鉴定和测序等工作;负责理化检验检测、鉴定和评价等工作;负责样本储存管理等工作;负责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232
15、预防接种门诊
主要职责:负责疫苗接种、动物咬伤患者处置,协助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27-60858213,027-60858320
16、医疗卫生监督科
主要职责:负责对医疗机构、采供血机构、疾控机构等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;负责母婴保健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;负责全市医疗广告的审查备案管理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711-5916016
17、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科
主要职责:负责职业场所卫生、职业危害事故的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;负责放射诊疗机构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、职业健康检查及诊断机构和职业病鉴定机构的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。
办公电话:0711-5916003
18、公共卫生与学校卫生监督科
主要职责:负责全市公共场所、学校卫生的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;负责生活饮用水的现场审查、监督、监测,参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;负责涉水产品、消毒产品的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;负责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机构的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;负责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的技术指导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711-5916007
19、稽查科
主要职责: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卫生违法案件或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办理;负责受理违法行为的投诉、举报和督办等工作;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,参与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、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。
办公电话:0711-5916017